員工上班途中遇事故死亡,公司要賠嗎?
能向一人公司的股東主張債權嗎?
肖先生:我是做服裝加工的個體戶,2020年5月,我與無錫某家公司簽訂服裝加工合同,我提供服裝加工勞務,該公司支付加工費。但該公司違約欠付150余萬元的加工費,我起訴后,法院支持了我的全部訴訟請求,但申請執行時,這家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我現了解到這家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李某,請問我可以向李某主張權利嗎?
張律師:根據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據此,你可以起訴李某,請求法院判令股東李某對無錫某家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死亡,還能向單位主張賠償嗎?
何女士:2023年11月,我丈夫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安機關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我丈夫負此事故次要責任,因交通事故我們已得到人身損害賠償。后來,我到丈夫單位主張賠償,用人單位對于此情況不理不問。請問我是否有權再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
張律師:你丈夫作為勞動者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同時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賠償。勞動者具有雙重主體身份,既是人身侵權的受害人,又是工傷事故中的受傷職工?;陔p重主體身份,勞動者既有權向侵權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同時還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賠償。鑒于你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已經得到人身損害賠償,用人單位對你請求賠償不予理會的情形,你作為申請人,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后,你作為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律師觀點 僅供參考 本報記者 孟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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